无论现代法治在中国如何发展,都无法割断其与传统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法摆脱传统法观念的深刻影响,“传统”在现实中国式法治中占有席位,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在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中,儒家的礼治思想对法律的渗透是广泛而深入的,礼与国家法律的制定、执行,甚至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都是联系在一起的。而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法治建设,即依据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在构建现代法治社会时,礼治思想也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应该合理地取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以《中国传统礼法之治》为题,从开题、中华法文明的发展与模式、“和谐”理念在中国传统法中体现、应该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为我们作了深入分析和阐释。
本课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讲解:
一、开题
(一)相关名词
(二)关注传统法律的原因
(三)纠正误解,寻找传统动力
(四)中国传统法律的特点
二、中华法文明的发展与模式
(一)礼法共同体
(二)中国古代“官僚法”模式
(三)治国齐家
(四)官员自律
(五)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六)敬老恤弱,和谐社会
(七)“东方一枝花”的历史渊源——调解制度
三、“和谐”理念在中国传统法中体现
(一)和谐源于“乐”
(二)礼乐政治是中国古代治国的最高境界
(三)形成主次分明,急缓有序的体系
(四)礼乐政治的核心理念——和谐
(五)与自然的和谐
(六)社会的和谐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