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市属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

更新日期: 2016-03-10 点击次数:657
据上海教育新闻网报道,近日,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市属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周期为一年。各高校需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在2014年10月底完成校级验收。市教委将在学校验收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和经费审计工作。

  对于教学发展中心的建设,市教委希望在“十二五”期间,上海所有市属高校建设适合本校实际、具有本校特色和优势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探索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区域联合,建设大学园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盟,促进各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优质资源的开放共享。建设内容包括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学测评,教学咨询和教学资源。

  市教委要求,学校需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将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中心建设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人员和经费到位。学校需成立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探索多部门协调运行机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应与教务、人事等各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注重资源整合,发挥部门合力。

  学校需制定明确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目标,有切实可行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检测。学校需成立一支能满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际运作和发展需要的培训、研究和管理的专兼职团队,并在职务聘任、晋升、绩效工资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

  另外,各高校需制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方案,填写申报书,并于2013年9月底前将学校正式公文和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到市教委高教处。市教委从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下拨经费支持高校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纳入市教委专项经费管理范畴。该经费可用于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学测评、教学资源等业务活动。一般不得用于硬件建设、人员经费等。建设单位应按核定的经费额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费预算,并按规定实施经费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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