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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生 浙江大学 教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财政学教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专家简介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财政学教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财税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税改革研究”专家工作室固定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第三届常务理事,浙江省财政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浙江省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专家,浙江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浙江省哲社十四五规划专家,上海市科技专家,财政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数字经济实验室(首批校级培育)负责人, 浙江大学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财政税收体制、宏观经济中的政治经济学。已指导研究生63位,其中毕业的博士生12位,在读博士生5位,毕业的硕士生38位,在读硕士生8位。已指导出站的博士后1位,在站博士后1位。已毕业的博士生和出站博士后就职业于浙江大学、福州大学、广西大学、河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航天工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高校

     他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中文权威期刊和The World Economy、China Economic Review等英文著名SSCI期刊上发表30余篇学术论文,主要出版3本著作,其代表作是《中国式分权、内生的财政政策与宏观经济稳定:理论与实证》(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和《财政收入集权的激励效应再评估: 基于新兴财政收入集权理论的视角》。他在价格水平决定的财政理论(FTPL)在中国的适用性检验、中国地方政府周期性财税行为、中国税收超GDP增长之谜的破解、分税制改革的激励效应、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改革(含中央和地方以及省以下)等方面取得了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过去五年,和合作者以问题为导向在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理论方面做出了系统性、成体系的重要贡献,提出了新兴财政收入集权理论、政府财政收入集权适度理论、产业结构转型的倒U型关系理论,以及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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