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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一:法理教学如何理论实践相结合
http://www.enetedu.com 日期:2008-4-11 来源:网培中心教学论坛
 

观点:充分运用案例教学

——济南大学法学院 钱继磊老师

 

法理学的案例教学与部门法所承担的任务有着很大不同。所以如何在课堂上组织案例教学有其独特之处。具体而言,本文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理学案例教学的目的不是必须找到一个具体的唯一正确的答案或结果,而是引导学生如何用法学思维来思考、分析案例。案例讨论的最后结果可能不是为学生的困惑提供了现成答案,而是认识到了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并开始对这些进行理性思考。这与部门法的案例教学有很大不同。第二,法理学案例教学的方式不是按既定程序进行法律内的模拟和演练,而是运用理性逻辑分析,以包括法学理论在内的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为资源依托,对此案例背后所揭示的深层理论问题进行思考。第三,法理学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和提炼有其自身特点。部门法案例的选择相对容易,因为其所关注的问题都是微观的、具体现实生活中事例。其大多都有法院的具体判决。社会公众参与讨论的可能性教大。而法理学案例则可能并非到了司法实践中,而可能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可能与其他学科也具有关联性。第四,法理学案例教学既可在课堂上,也可在课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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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提升教学艺术是手段

——西华大学    冯永泰老师

 

从生活情景、从社会日常、从读书、从讨论、从讲座等等多种手段的充分运用,将教学活动双方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将单纯的知识传播升华为理念、行为模式、思维、知识等的传承。目前,好的形式是教学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不能枯燥说教而要艺术地创造生动的思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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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要引导课堂讨论

——大连民族学院  刘灵芝老师

 

我认为课堂讨论效果好不好的关键在于讨论题目的确定,这一点上,对大一的学生和大三的学生在理论深度上应当有所区别。我借鉴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的作法和经验,将当前人们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设为讨论的题目,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比如“变性人的权利问题”,“独身女子生育权的问题”,“城市设立禁讨区的法理分析”,“同命不同价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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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将社会热点与教学内容相结合

——济南广播电视大学 周燕老师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我还非常注意将社会热点与教学内容相结合,例如佘祥林案、对日索赔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黑砖窑”事件、“熊猫烧香”案、“华南虎”事件、许霆取款案等,这些案件对社会造成强烈冲击的同时也引发了多重声音的讨论,学生自身就非常关注,因此他们在课堂上就会有更多的兴趣参与讨论,也更容易启发他们从法理学的角度思考生活中的问题,进而渐渐培养成一种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和推理能力,我认为这是在校大学生应当学会的除做人与自学能力之外的第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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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引导学生拓展学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廖柏明老师

 

我们的一些做法是:12003年采用西南政法的法学导论,到2004年我们进行了改革,用法理学二分法来分配课时和内容。2、法律实践教学:我们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一个具有工科特色的大学,很重视实践教学。我们教务处规定,每门课程都设置了实践环节。我们开展了法律诊断,法律诊所面对社会,接受社会上的案子,给社会上打不起官司的人给予法律援助。同时,我们进行了模拟法庭的实践,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做得很认真,而且相关的设施配备很完善。3、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上的成绩。我们专门设置了大学创新的科研项目,让学生跟老师一块儿做科研,计算为学生的学分。如果学生发表了文章,我们的学生就可以增加学分,免修相关课程。4、法理学与部门法的衔接教学。如学校和市区里的法院、检察院建立合作关系,建立固定的实习基地,如诉讼法和具体的实践单位合作,衔接起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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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开展多种专业实践活动

——哈尔滨学院 刘海渤老师

 

首先是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审判,使学生先行了解诉讼程序尤其是法庭审判程序。挑选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公开审理,这是学生接触司法实践的最初形式,旁听后组织学生对庭审进行讨论、评论,实现与课堂教学的互补。其次,带学生参观监狱,让学生了解司法工作的全过程。第三,组织辩论赛、演讲赛,训练学生的口才及思辨能力。这样学生不仅锻炼了口才,还学会运用专业知识或从专业角度分析现实问题,有利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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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运用“原典精读”和“生活场景”教学法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吕庆明老师

 

生活场景教学法对我的启发最大。以前总有学生抱怨法理学过于枯燥乏味,过于抽象和偏离生活,我也一直在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吉林大学的生活场景教学法为我们解决此难题提高了新的思路。通过吉林大学三位教授的讲解,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法理学原来可以如此地贴近生活。这种生活场景教学法对引导学生进行法理学的思考,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学生的法理学兴趣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生活中的法理论坛也是比较好的使法理学平民化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改变以往法理学抽象、晦涩的面目,还法理学以亲民、平易近人的形象。法律来源于生活,法理也是生活中的法理。离开生活,法理学将成为无源之水。

原典精读也是培养学生法理学兴趣和锻炼法律思维的重要教学方法。这也是我们教学中的漏洞,让学生去品读原汁原味的法学原著,胜过我们教师在课堂上的万语千言。当然,采用原典精读的教学方式,要选择好开课的时间。我个人认为,最好是在大三或大肆阶段开设这门课程,让学生自己选择。这一方面的原因是精读原典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基本知识和文字水平,另一方面原因是原典精读只能对那些对法理学感兴趣的学生开设,为这样的学生的提高和深造奠定基础,因此以选修课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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